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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无法律可撤销或者无效的,不得随意后悔。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补偿...
如果满足变更条件的,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根据《民法总则》第59条、《合同法》第5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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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上未将你们全部房屋面积进行登记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征地拆迁,全国各地规定的补偿政策、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以国务院或者是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为准。应当按照拆迁公告中确定的房屋面积予以登记。 具体补偿政策要以你们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为依据。 拆迁问题涉及的法律条文重多,不能单就某个条文去理解。 我们可以帮助你们实现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书已经签字还能否更改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则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签订了协议,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对方是可以反悔的,因为如果对方坚持不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这个协议自然也就失效了。
在开发商那里找一下人,是可以更改名字的。在拆迁开始后,房产部门已经将房产证灭籍了。只有动迁协议上有原来产权人的名字,找找人将它该了,以后可以持有改后的动迁协议办理新房产证。可以出售,出售的就是你的《动迁协议书》,你们可以约定价格签订合同。可以以“借款合同”等形式签订。等到办好产权证后过户,或者直接到开发商那里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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