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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
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小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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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后,由于经济生活的实践,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预期。二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并列入遗产。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或不适合成为公司股东,就必须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与公司分离。(3)股东离婚。当股东结婚时,作为非股东配偶,很难参与对人性要求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配偶往往要从公司中提取股东权益的一半来实现交割。(4)小股东被控股股东压榨,想退股。(5)公司陷入僵局。(6)股东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7)其他情况,如股东长期生病不能参与公司管理,股东搬到异地或国外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急需资金等。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完成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现实生活中,股东很难退出。第一,由于股东之间的不合作,很难形成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甚至不能召开股东会。二是对外转让股权时,面临着不能取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或原股东对新股东表示不接受或不团结的意向,导致无人愿意转让股权。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1、股东不得退股为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之构成无效民事行为;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及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只考量; 2、股东可以将其对公司的出资进行转让,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如果与另一股东签订的是股权转让协议则受法律保护,如果想现有股东以外转让出资,则涉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小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也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等。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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