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如下: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工资总额只属于财务核算的变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即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仍参照规定作为“职工福利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进行税前扣除。租赁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会计规定:工会经费、职工经费、计提比例应按国家规定,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我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2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517人已浏览
1,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