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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书不连续 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
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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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背书人写错该怎么办?承兑汇票建议: 1、划线更正 划线更正该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请其前手背书人用红颜色笔划线更正被背书人名称,并在更正后的被背书人名称上重新签章(财务章加名章)。如背书人“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将其签章栏的被背书人“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划线,另改为“XX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其上面签章。 2、出证明 除划线更正外,还要请被你写错名称的被背书人的前手背书人更正或出证明,票预安专业查询银行承兑挂失监控预警,以便维护自己的正当票据权利。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是有价凭证、设权凭证、要式凭证、文义凭证、无因凭证,所以持票人背书转让或者贴现、托收时,避免操作错误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企业正常资金运作。
1、划线更正。划线更正该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请其前手背书人用红颜色笔划线更正被背书人名称,并在更正后的被背书人名称上重新签章(财务章加名章)。 2、出证明。除划线更正外,还要请被你写错名称的被背书人的前手背书人更正或出证明,票预安专业查询银行承兑挂失监控预警,以便维护自己的正当票据权利。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人员将到期日前十日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出库(如遇节假日再提前七至十日),与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办理交接。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在票据背面背书栏(或粘单)作委托收款背书,加盖结算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名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及委托收款银行全称、背书日期。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经办人员对已完成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正反面复印(包括附带的证明),实物银行承兑汇票作委托收款凭证的附件。所有托收复印件按发出托收日期顺序排列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备查。 二、发出托收的处理 1、在票据台帐中将发出托收银行承兑汇票由库存状态转入发出托收状态。 2、异地银行承兑汇票发出托收的处理:打印或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盖章、委托收款凭证复核、保管委托收款卡片帐。 2、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及附件以EMS特快专递方式投寄至承兑行。 三、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款项收回处理 1、正常收回 收到通过支付系统、汇划系统及同城划来的款项,根据款项内容,核销托收卡片。填制表内外凭证并记账。 2、拒付、退票 收到付款人开户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经审核为无理退票(拒付)或合理退票但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及时与承兑行联系后重新托收,并在票据台帐中,做相应的表外账户处理。 四、银行承兑汇票追索保全 1、对合理退票、拒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且与承兑行、贴现申请人(或转贴现申请人)协商不成时,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向贴现申请人(或转贴现申请人)行使追索权。 2、银行承兑汇票追索金额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出票金额和银行承兑汇票从到期日到实际付款日止时间的延付利息加上所有相关的催收费用。 五、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催收 1、逾期银行承兑汇票经催收后,10天以上仍未收到款项的,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向承兑行发出《银行承兑汇票赔付通知书》,加紧催收,并做好催收记录,直至收回款项。 2、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在发出托收期间,因银行承兑汇票所附证明的内容有缺陷、银行承兑汇票审核等问题,相关市场营销人员积极配合予以协助催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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