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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
目前,申请上海户口的方式有很多,而且上海取消了原来实行的分类分等级的居住证政策,取而代之的是积分落户政策,相比从前的落户政策,新的落户政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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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保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上海市聘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人员(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对应专业和职业。5、不违反国家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可优先定居的条件:1、在上海市做出重大贡献,获得相应的报酬,或者在上海市被选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术人员(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职业与就业岗位一致的,不受证和保险年限的限制。2、在上海市郊外地区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持证和保险年限可缩短到5年。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的税收报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和管理岗位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重要岗位人员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4、根据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和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录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者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关于夫妻投靠(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公安局,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下同),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四、关于其他事项(一)本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关于子女投靠、夫妻投靠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一、关于子女投靠(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的批复》(沪府[1999]38号)停止执行、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三,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如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一、上海积分落户适用对象: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二、上海积分落户基础指标及分值参考: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1、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2、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4、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三、上海积分落户加分指标及分值参考: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1、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2、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 3、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 4、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5、远郊重点区域:持证人在上海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6、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7、表彰奖励: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 8、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持证人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四、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减分指标及分值,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1、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2、行政拘留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3、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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