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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优先通行权之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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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应是指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2、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的第二款内容是:“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这一条只是说明,驾驶员在夜间行驶或是危险路段、或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降低车速,并没有说明如何判断驾驶员超速的相关规定。但此条的第一款是关于驾驶员不能超速的原则性规定,要求驾驶员驾驶时不能超过标明的最高限制时速,没有标志的路段应保持安会车速。附: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3、其实,判定驾驶员是否超速,可以参考一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附件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这通常是指的不构成犯罪以及普通的违法行为,特殊的有特殊的处罚规定。
针对你的咨询回复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主要规定了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以及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此条规定的,交警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地点停放。故你可能受到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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