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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六种情形。包括: 1、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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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很多,处罚也不尽相同,譬如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要求首要分子组织、纠集三人以上进行扰乱活动,一人或两人的扰乱活动,不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则不要求多人,一人就构成此罪。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为人的意图是想通过聚众扰乱,迫使机关、企业等满足其无理要求,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具体则是机关、企业、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及科研秩序。而破坏生产经营罪则是行为人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实施破坏机器设备等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动。 (3)扰乱社会秩序罪要求情节严重,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破坏生产经营罪则并不要求情节严重。 (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虽然可能会存在正常的生产活动被破坏的情形,但这与破坏生产经营罪不一样,在破坏生产经营罪中,破坏正常的生产活动是行为人追求的直接目的,而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则由于行为人聚众扰乱,客观上造成了企业无法生产的结果,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出于主观故意,如果是出于其他的目的而造成社会混乱的,如果是不构成犯罪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但是如果是构成其他犯罪的,就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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