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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审判后,是否要缴纳罚金,还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去确定。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
刑事案件所说的传票是传唤证。案件受理机关发出的传唤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者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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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院的具体规定缴纳。、第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事案件罚款不交,不能减刑。说明不接受教育改造,不悔改,不符合减刑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和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以下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年。
除了遭遇法定事由(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的外,必须按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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