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红砖石棉瓦房: 150元/平方米。2、红砖铁皮顶房: 180元/平方米。3、红砖瓦房: 240元/平方米。4、简易铁皮棚: 70元/平方...
1、红砖石棉瓦房: 150元平方米。 2、红砖铁皮顶房: 180元平方米。 3、红砖瓦房: 240元平方米。 4、简易铁皮棚: 70元平方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类别补偿标准备注石坟2500元/冢该补偿不含坟地补偿,未经许可在划定墓葬区域外葬坟和空坟不予补偿。砖坟2000元/冢土坟1500元/冢水沟、水池由施工方按不低于原有标准和功能修建、修复,不另行补偿。蔬菜大棚参照峨政办发〔2013〕50号文件协商补偿其他建构筑物参考当地同类价格、使用年限依据评估价格补偿违法、违规乱建乱搭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一)征收土地上果树、果苗的补偿标准按附件 2、4的相应标准执行。成片果树种植密度不得超过最大合理株数(详见附件 3),若超过最大合理株数,按最大合理株数补偿。 (二)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标准按附件5的相应标准执行(林木种植密度必须在林业部门认定的合理范围内),其中零星树木和竹林按株清点补偿,其他成片林木按实际占地面积丈量补偿。经依法审批采伐的成片林木,采伐后林木归原林权所有者。 (三)征地范围涉及鱼虾塘征收的,主要分三种类型补偿: 1、垦区范围内在围垦前已建成的鱼虾塘,以及垦区范围外群众自行围建的鱼虾塘统称“垦前塘”。垦前塘土地按地藉档案中的地类补偿,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参照评估价补偿。 2、垦区范围内在围垦后群众自行围建的鱼虾塘属“垦后塘”。垦后塘收塘时按3400元亩对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进行补偿。 3、鱼虾塘原为耕地等整理改造的,土地按地藉档案中的原地类进行补偿,塘建等地面建(构)筑物参照评估价补偿。 (四)征迁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及其他项目的补偿标准按附件 6、7的相应标准执行。畜舍、禽舍等临时简易搭盖物按建筑面积70-100元 m2予以补偿,室外厕所、杂物间等附属房按建筑面积100-120元 m2予以补偿,但不予安置;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土地(主要指房前屋后空地或已建围墙内的空地),原则上按120—200元 m2进行补偿,对执行留地政策范围内的空地,可根据该项目农用地补偿标准加上留地变现款适当进行调整。
(一)果树补偿标准1、荔枝、龙眼每亩最高补偿按表中所列棵数补偿,超出的不予补偿,不足的按实际棵数补偿。树冠级别补偿标准(元/棵)最高补偿棵数幼龄树(树冠直径1米以下)200 40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400 40中[树冠直径2米以上(含2米)3.5米以下]100040大[树冠直径3.5米以上(含3.5米)5米以下]200025特大[树冠直径5米以上(含5米)]3000202、芒果、番石榴、番荔枝、柿子、沙梨、柚、橄榄、树菠萝、杨桃、枇杷每亩最高补偿按表中所列棵数补偿,超出的不予补偿,不足的按实际棵数补偿。树冠级别补偿标准(元/棵)最高补偿棵数幼龄树(树冠直径1米以下)100 55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200 55中[树冠直径2米以上(含2米)3米以下]400 55大[树冠直径3米以上(含3米)5米以下]600 25特大[树冠直径5米以上(含5米)]800 203、橙、柑、桔、柠檬、黄皮、桃、梅、李、枣、石榴每亩最高补偿120棵,不足120棵按实际棵数补偿,超过部分不予补偿。树冠级别补偿标准(元/棵)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 50中[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100大(树冠直径2米以上) 2004、番木瓜、葡萄每亩最高补偿200棵,不足200棵按实际棵数补偿,超过部分不予补偿。每棵补偿20元。5、香蕉每亩最高补偿120墩,不足120墩按实际墩数补偿,超过部分不予补偿。大:100元/墩(每墩>6棵)中:50元/墩(每墩3-6棵)小:15元/墩(每墩6、菠萝每亩补偿青苗费2000元。(二)茶园补偿标准每亩补偿3500-4000元。(三)竹子补偿标准大墩:100元/墩(每墩10枝以上)中墩:70元/墩(每墩5-10枝)小墩:50元/墩(每墩5枝以下)(四)林木补偿标准每亩补偿800-1000元,房前屋后零星栽种的参考《林木、苗木信息价》补偿。(五)耕地青苗补偿标准1、水田青苗:每亩500-708元。2、旱地青苗:每亩400-600元。3、菜地青苗:每亩1500-1800元。(六)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1、红砖石棉瓦房: 150元/平方米。2、红砖铁皮顶房: 180元/平方米。3、红砖瓦房: 240元/平方米。4、简易铁皮棚: 70元/平方米。5.简易石棉瓦棚: 50元/平方米。6、竹架油毡石棉瓦棚: 40元/平方米。7、绿化荫棚: 40元/平方米。8、人工挖井: 200元/立方米。9、手摇井: 300元/口。10、水泥石灰池: 80元/立方米。上述10项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可参照上述标准,特殊情况应参考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评估方法按照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结算。涉及搬迁的,征用土地方应补偿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发生的搬迁费用。搬迁费用由双方协商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涉及经营的,征用土地方应适当补偿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发生的直接经营损失。补偿金额为协议签订之日起的前三年税后利润平均的三个月利润。坟墓的搬迁,只补偿搬迁费。(七)鱼塘开发费及搬迁费补偿标准每亩补偿2800元。(八)苗圃、花木场、风景树、古树等的补偿标准苗圃、花木场、风景树、古树等,原则上参考评估价格补偿搬迁费,特殊情况可考虑按评估价格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人已浏览
1,716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