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可以不交,否则超过规定期限,会产生滞纳金,且公安机关可以采取通知你单位等方式要求你交纳,也可以按程序冻结、划拨、查封你的财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撤销行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处罚的撤销应当由行政机关的红头文件进行。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处罚类型或者处罚范围错误、适用法律法规或者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错误的,应当以行政机关的正式文件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金额确定和认定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的,不得增加原告的义务或者损害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是原告,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后,如果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自己作出撤销决定。 2、行政机关拒不撤销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4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