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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山西省为例讲解一下户籍投靠的几种情况。 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
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娘家,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迁移证到达迁入地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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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单方申请迁移户籍,或就地申请分户手续,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可以的。离婚后,要将户口迁回娘家,可按以下步骤进行:(1)递交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或判决书)等有效证件,以“已离婚需投靠父母”为由,向娘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2)迁出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准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3)落上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娘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娘家,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迁移证到达迁入地的,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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