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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离婚有两种形式,自愿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
1、我国《刑法》总则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那么可以判决死缓2年执行;2、《刑法》49条规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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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离婚有两种形式,自愿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高位截瘫,是指横贯性病变发生在脊髓较高水平位上。医学上一般将第二胸椎以上的脊髓横贯性病变引起的截瘫称为高位截瘫,第三胸椎以下的脊髓损伤所引起的截瘫称为下半身截瘫。高位截瘫一般都会出现四肢瘫痪,预后多不良,其它方面跟下肢截瘫相同,脊柱椎骨或附件骨折,移位的椎体或突入椎管的骨片,可能性压迫脊髓或马尾,使之发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受伤脊髓横断平面以下,肢体的感觉运动、反射完全消失,膀胱、肛门括约肌功能完全丧失的,称完全性截瘫。
胸椎骨折不会造成高位截瘫并大小便失禁,当时腰椎骨折致使脊髓神经损害所致,可以评定为几级伤残,因为截瘫后肌瘫力不同,可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也不相同,需要由司法鉴定机构对照伤残程度,依据鉴定标准作出结论,以鉴定结论为准。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目的是向侵害方主张民事赔偿,应当由侵害方和受害方协商一致选择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不能协商一致的,有人民法院指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3三级5.3.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3)截瘫(肌力3级以下)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5)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伴重度排尿功能障碍。5.4四级5.4.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3)偏瘫(肌力3级以下);4)截瘫(肌力3级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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