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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的最后一步是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如果股东是企业法人,则股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如果股东为自然人,则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根据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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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办法处理:(一)有国家、本企业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本企业职工个人投资入股的,应当依照其投资入股金额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从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相同的比例偿还;(二)其余财产,由企业上级管理机构作为该企业职工待业和养老救济、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等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他的财产被一个法院查封,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这个被执行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查封的财产参与分配 一、财产应该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 二、债权人首先应写一个参与分配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比如判决书、公证执行文书、仲裁书等这个申请书是向你原来申请执行的法院提交,由该法院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 三、财产分配的顺序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一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这几个原告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 第二种情况:多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这几个原告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哪个法院先查封、扣押、冻结,就先受偿的原则,也就是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三种情况:这几份判决中,有的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债权、有的是金钱给付的债权,物权优先受偿比如你主张这个房子给你提供了担保,那么担保权优先受偿 以上这些优先受偿的债权清偿完毕以后,还有剩余财产的,那么剩余的债权人可以按照债权的比例接受清偿清偿以后剩余部分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属于股本的部分不用交所得税的,如果超过股本的部分需要交所得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投资方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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