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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要将案卷返回公安机关补充证据,补充证据后,公安机关再次向检察机关报告案卷,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不得直接起诉。...
可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要将案卷返回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后再次把案卷呈报检察机关,待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不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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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的,不予逮捕。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不予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它将被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的,不能在法定调查、拘留、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完成的,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继续核实、审理的,可以保释后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讯问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发现不应逮捕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三个月内,可能再次退回补充侦查,每次退回补充侦查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二次,每次审查起诉时限最长均为一个半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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