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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再婚夫妻并不适用单独二孩政策,根据以上规定,已经生育一孩的,不允许再生育。如有疑问,请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这一提问,估计你没搞清什么叫“再婚生育二胎”。 假如说,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如果再批准生育一胎,你知道这叫第几胎吗?估计你不能准确地说出来吧。 由于再婚夫妻在再婚前的生育状况各有不同,因此,对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于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及党委会制订。你可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婚再生育政策,你可自行对照。
这一提问,估计你没搞清什么叫“再婚生育二胎”。假如说,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如果再批准生育一胎,你知道这叫第几胎吗?估计你不能准确地说出来吧。由于再婚夫妻在再婚前的生育状况各有不同,因此,对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于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及党委会制订。你可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婚再生育政策,你可自行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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