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是关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的规定。如果因涉嫌毒品犯罪而被刑事拘留的,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是关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的规定。 如果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而被刑事拘留的,则根据《刑事诉讼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拘留:(1)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2)受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3)在周围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4)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逃跑;(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的可能性;(6)未注明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7)涉嫌逃跑、多次犯罪、伙伴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0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798人已浏览
2,8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