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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主犯,家人或者律师可以尝试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同意。法律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批捕钱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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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院批捕后,如果是犯罪行为较轻的,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但是,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仍然可以取保候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管当事人是否被逮捕,只要是在诉讼过程中,经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后,都可以予以取保候审。并且,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也应该进行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另外,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法定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的,办案机关也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对当事人予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1、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候开庭,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是否判处刑罚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 2、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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