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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路口,机动车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第4项:交叉路口不得超车 2、如果普通道路上,机动车应付...
一、根据路权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按照路权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1、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违反通行权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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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具体各方责任承担应由当地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如果司机陈某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其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付刑事责任。对于民事责任问题,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王某及司机陈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完全由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该违章行为人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二)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都负有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或者基本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三)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负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 (四)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五)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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