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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为649670的网友留言:老妈的户口随我搬到城里来了,现在已经60多岁了,我是独生子女,老妈应该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去哪里找呀?谢谢。 ...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迁入地的户主及集体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农业户口的人员可以迁入“非农业”户口(如购房入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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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或交回、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农村迁出人口不再享受村民待遇,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收回。已迁出人口,因为已经销户,不再享受原来的村民待遇。迁出人口所承包土地经营权或保留,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以下两种情形受法律保护:1,或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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