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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后医疗期届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
劳动者无过错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应该分为两种情形: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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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过工会,使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事先通知工会理由。用人单位违法、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使用者应研究工会意见,书面通知工会处理结果。
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以下几种: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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