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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资料 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 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 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
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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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津贴的话,首先怀孕小孩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连续参保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并按规定在计生部门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的才能享受职工生育津贴。并在生育出院后两个月内持医院住院收据原件、生育出院诊断证明原件、省内《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俗称: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市内任一社保局申报(市社保局除外),可由家属或同事代办。
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顺产:128天 难产、剖宫产:143天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42天 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男职工护理假:15天 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年度,其单位1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新参保单位,为职工所在单位当年首次结算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天数; 若单位为你缴交的社保基数为3000元/月, 顺产生育津贴=3000÷30×128=12800元 在南京市本级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符合生育保险使用要求的女职工,产生计划生育手术,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同时做两种及两种以上手术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一般无需申报,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一般计生津贴隔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4个月之后发放。 只要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在南京市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育保险,在生产分娩后就能享受南京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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