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按照职责开展残疾人就业咨询、劳动技能评估、求职登记和定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残疾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保障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应当优先考虑残疾人就业。
1、重视政府导向,全面关注残疾人就业。就业是残疾人最大的保障,将残疾人就业作为关注的重中之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需要,更是社会稳定和发展2f的必要前提。笔者认为,应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优先权。一是通过正式立法明确这一权利,应当在《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就业优先权予以明确。二是应当要求所有单位都尊重残疾人这一就业优先权利;三是扩大这一优先权利的的范围,即对残疾人不仅要优先录用,而且在裁员时要优先留任;四是应当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在民事责任方面,对于拒用残疾人的单位,应当赔偿残疾人的物质损失和因为歧视带来的精神损失。行政责任方面,应当对单位侵犯残疾人就业优先权的,应当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五是增加侵犯残疾人的就业优先权时残疾人的救济途径的规定。“对于侵犯残疾人就业优先权,残疾人认为受到歧视的,可提出控诉。这类控诉一旦提出,先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独立的劳动关系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由法院判决。”2、加强职业介绍,发挥后发优势。坚持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把安置就业摆到突出位置,是改善残疾人生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要求。首要的问题是激发残疾人致富的欲望和创业的热情,调动起他们依靠自身努力创造美好生活的主动精神,克服自身残疾障碍,战胜自我。在此基础上,加快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加快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步伐就变得十分迫切。3、加强就业培训。一项调查告诉我们,残疾人就业究竟难3f在哪,残疾人自身素质不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缺乏竞争意识和能力,是导致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二低”现象在残疾人中十分普遍,即“文化水平低,技能水平低”。所以残疾人成为就业竞争中的弱者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要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的素质培训,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5人已浏览
2,190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7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