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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直接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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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关于罚金的数额,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直接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其重要的问题。实施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人口政策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层,为了维护本阶层的利益,对本国人口再生产过程施加影响和干预的具体规定和措施。(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官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是指没有医师资格的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制度,为他人进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行为。擅自为他人做假避孕手术是指没有医生资格的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制度,为他人做假结扎输卵(精)管手术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多次为他人进行避孕等手术,使许多人超过计划生育的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医疗标准的方法,使患者受到严重痛苦或损害患者健康的目的,鼓励他人接受避孕等手术,妨碍计划生育等。情节严重是构成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必须是未取得医生执业的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如果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实施破坏计划生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者知道自己无权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但为了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或者根据其他考虑实施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直接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其重要的问题。实施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人口政策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层,为了维护本阶层的利益,对本国人口再生产过程施加影响和干预的具体规定和措施。(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官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是指没有医师资格的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制度,为他人进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行为。擅自为他人做假避孕手术是指没有医生资格的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制度,为他人做假结扎输卵(精)管手术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多次为他人进行避孕等手术,使许多人超过计划生育的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医疗标准的方法,使患者受到严重痛苦或损害患者健康的目的,鼓励他人接受避孕等手术,妨碍计划生育等。情节严重是构成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必须是未取得医生执业的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如果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实施破坏计划生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者知道自己无权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但为了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或者根据其他考虑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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