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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认登记中,家庭承包人因子女结婚要求分户的,承包人家庭成员应当签订分户协议,出具书面申请,明确分户后承包面积的分割,并按照书面申请进行分...
是的,必须满足这些条件:1。变更后的户主必须是村集体组织的成员。现在许多农村人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一般来说,在城市买房后,他们会迁出户籍。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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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由户主办理确权手续);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办理确权手续。
不可以。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那不是过户,应该说是登记你的名字,不过估计弄不成,你既不是户主,又没有该村户口,不能写你的名字,也即政府依法不能批准“你”有使用权。宅基地和城市楼房确实不存在关系,很多农村人在城市都买了楼房。说句难听的开发商为了收回成本顾不得分清是谁买了,只要给钱就卖。不过即便现在做手脚写了你的名字,以后上级政府发现也会取消,或许在没有取消前会带来别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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