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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由...
一、无故拖欠工资的认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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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与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资纠纷,可与该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护你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拖欠工资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讨要拖欠工资的方式主要有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按照私下调解、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民事诉讼的先后顺序尝试追偿;2、员工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可以先私下与老板进行协商、调解;3、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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