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主观上为了犯罪 (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一是预备行为没有完成,因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二是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排除行为人存在认识错误而构成犯罪预备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综上所述,有些不法分子在预备犯罪的时候被公安机关抓获,这种属于犯罪未遂,一般会从轻处罚。从行为上看,调查被害人情况、准备犯罪工具、跟踪诱骗被害人等都是预备犯罪。虽然最终犯罪没有实施,但是预备犯罪也反映了不法分子主观恶意,应该受到惩罚。
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意图。也就是说,准备犯罪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开展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准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准备。对于准备犯,可以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