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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填,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
需要当事人,或户口本登记的户主,持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修改当事人婚姻状况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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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户口本内容要变更,应该是本人前去,另外还要带好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如变更婚姻状况需要带好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如果本人实在没空,可以出具委托书让家人去办,不过手续蛮烦的,这种婚姻状况的变更本身意义不大,对你的生活也没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也可以不去变更,或者今后有空的时候再去。
再婚后,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结婚证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否则仍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以为例,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五十八条公民的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差错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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