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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资料,并到办税服务厅申...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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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后需要变更税务登记。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如果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了变化,纳税人首先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且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那天起的30天内,持相关证件到以前税务登记的机关处申报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按照规定可以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则也要在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的30天内,持相关证件到以前税务登记机关处进行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况时,则需要进行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变化 2、变更法定代表人 3、经济类型的改变 4、经营地点的改变 5、生产经营范围或者方式的改变 6、生产经营期限的变更 7、开设分支机构或者关闭下属单位 8、主要经营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9、其他税务登记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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