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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之后,可以提车了。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
一般情况是,责任认定书出来,就可以提车。但例外是受害人申请法院保全了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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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书下来就可以提车。公安机关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扣留车辆的,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在车辆没有没受害方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的情况下,可以提车。
可以的,保险公司定过责就可修车了,可以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正规4S店去定损和修理,并且保存好相应的修车发票,以备后面主张赔偿时作为证据提交。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被扣留车辆的,通知提车的时间不是以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点起算,而是以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算。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会受到提车的通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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