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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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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只有二种情况下劳动者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一是公司提供了培训情况下订立的服务期约定;一是竞业禁止约定。如果你们公司没有出资对你进行专门的培训,要求你对未到期部分支付违约金就是违法的。即使你与公司有服务期的约定(公司曾出资对你进行过培训),违约金也不能超过公司为你支付的培训费。
1、专项培训实践中是以正式发票或相关票据为准的,如果没有,一般不认可该数额; 2、有了培训还要有约定“服务期”,只有服务期没满辞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3、违约金是递减计算的,而且总额不超过实际培训费用; 4、如果单位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情形,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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