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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请问你办好了么分享下流程和需要的资料吧,我也要办理。
申请注销登记的合伙企业需提供的材料有: (1)书面申请; (2)所有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 (3)所有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和公告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6)所有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民办非企业的注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第十七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八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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