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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据此规定,结婚证在男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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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你在男方和在女方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法律效果一样。 (2)结婚登记和户口登记是两回事,请不要把两者搞混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第十九条规定,你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为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你领取结婚证以后,你或者你的父亲(户主)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个时候你就成了户主了,你就可以把你妻子的户迁到一起了。具体的程序你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咨询。 (3)小孩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你或者你的亲人应当到小孩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上户口),当然是可以随你上户口的。
1、广东省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 2、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3、网上预约,受理单位为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广东省网上预约系统”不受理双方非广东户籍的当事人的预约申请。 4、需预约广州市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的,请登录“广州市婚姻登记网上服务系统”进行预约。
没有明显区别。《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在男方和在女方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法律效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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