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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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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常住户籍; (二)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的(具体收入线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向社会发布); (三)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原则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费中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他处住房合计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或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金额以《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为依据。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申请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手续。 你看看就知道你家是否符合该资格条件了。
1、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今后才能够买卖,买卖需补交10%的归纳地下款。买卖一次今后房赋性突变更为商品房. 2、这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处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许“回迁房”,他们仅仅产权证标示为经济适用房,处理上对比经济适用房,可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获得产权证就能够上市买卖,除了依照商品房税费规范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报价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突变为商品房。
天津市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条件为:凡具有天津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于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的;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的(今年为42000元);拆迁家庭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补偿安置费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此外,今年9月1日以后拆迁的远年立户住人违章建筑,其居住家庭在与拆迁单位签订《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后,也可申请配租经济租赁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所谓远年立户住人违章建筑,是指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造的、长期住人并落有正式户籍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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