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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刑事案件即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提前会被关押的就算没有关押法院也会拘传的。如果是民事案件不来更好缺席判决。你们怎么提要求他们都相当于默认接...
根据您的描述,现在整个案件已进入公诉程序,建议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法院会一并审理,而且会节省很大诉讼资源和时间精力。交通事故诉讼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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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核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父亲因交通事故失信的,是否影响孩子,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父亲未被限制高消费的,不会对孩子产生影响;父亲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作不会产生影响,只会影响孩子的就读学校,孩子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只能去其他依法成立的教育机构接受相应的教育。
损伤参与度是指在有外伤、疾病(包括老化和体质差异)等因素共同作用于人体,损害了人体健康的事件中,损伤在人身死亡、伤残、后遗症的发生上所起作用的比例关系。对于赵先生的案子来说,其九级伤残的损伤后果,交通事故外伤占40%因素,自身“颈椎退变”占60%因素。 司法实践中,尽管个别判决认为事故赔偿金与参与度有关联性,即按照该比例扣减计算。但是,法援律师却认为,参与度不应当影响赔偿金的计算。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只有伤者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才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既然交警部门已经认定赵先生无责,就说明赵先生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本身不存在过错。因此,依法应当由肇事方承担事故引发的全部赔偿责任。虽然赵先生个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不是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的过错,不应因个人体质状况对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存在一定影响而自负相应责任。因此,对于受害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损失,均属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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