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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看看手中的购房合同相应条款,一般开发商都会写上如果延期交房,按照总房款的一定比例付给购房人违约金。不过这个比例相当的低,没有多少钱。 ...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除商品房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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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协议即合同,合同和协议是一个概念。 2.首先需看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在开发商延期交楼时,你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如没有约定,你也可以去交涉退房,不过不是因为你有权解除合同,而是因为只要征得对方同意,合同签定后,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开发商延期交楼时,你有权解除合同,而经你们双方协商,又可退房,那么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楼的违约责任、开发商给你的贷款贴息等因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则必然是你们协商的内容,至于如何处理,因没有看到你购房合同内容,可能性有两种,无法定论,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办法,请你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可能自己也能明白。
是的。开发商交货晚,买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和法律原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虽然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不是固定的,实际损失可以作为适当调整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减少的,违约金超过30人造成的损失%适当减少标准;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为由要求增加的,应当确定违约金额。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公司长期逾期交付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适当增加,违约金按实际损失确定,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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