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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收费标准:农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后,土地证书工本费5元/户; 如果申请的宅基地是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该村需要补充占用...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是无偿的,因为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取得需由本集体村委会或者村名代表大会决定后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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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第一条(一)农村村民宅基地占用建设用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村农业户口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2、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村委会依法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形成书面决议,并将表决结果在村内张榜公示;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村委会在《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申请材料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5、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到规划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6、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申请材料报国土昌平分局审核;7、国土昌平分局审核同意的,报区政府审批。(二)村民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的和未利用的,须先行报请市政府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依据《北京昌平区农村宅基地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三项宅基地住宅建设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建设:1、以低层建筑为主,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二层,层高不超过3.6米:2、单层房屋檐口高度不得超过3.6米,二层房屋檐口高度不得超过7.2米;3、住宅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依法应批宅基地面积的85%。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是无偿的,因为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取得需由本集体村委会或者村名代表大会决定后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费用: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个人5元,单位10元,“三资”公司与其他国家特制证书20元;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乡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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