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强迫交易罪...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强迫交易罪的“情节严重”并无明确的司法解释,有些省市在司法实践中对其作了规定,如浙江省在《关于办理强迫交易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内容: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三次以上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个人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或者强迫交易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强迫手段推销伪劣产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强迫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2、多次强迫父易的;3、社会影响恶劣的;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刑法》第226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复于2018.04.0821:53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7人已浏览
3,156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