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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但是对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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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当然有效。按照性质来区分的话,其实离婚协议书就属于混合合同当中的一种,会受到《民法典》调整。而离婚夫妻一旦签订了该协议,并且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了登记备案的,那么就会马上生效,之后即使复婚了也并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举个例子,如果离婚协议中将之前的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归女方所有,那么复婚的时候,按照之前的离婚协议,这部分财产就归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之后双方又恢复了婚姻关系,这部分财产也不会跟随一起恢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其实跟初次结婚在法律程序上是一样的,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很多人都比较关心复婚时的财产问题。前面说的很明确,离婚后又复婚的,之前离婚时分割到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这涉及到法律的延续性,离婚后到复婚期间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他们是两个不同的行为,是独立的。夫妻双方离婚后所分割的财产,自离婚生效之日起就属于个人财产。而复婚简单点来说,实际上就是在离婚之后,又与对方进行第二次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就包括了:1、男女一方在结婚之间就已经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2、婚内一方因人身遭受到损害,从而获得相应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或赠与方式取得的财产,但此时要注意必须要明确说明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才能认定为个人财产4、生活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女方的卫生巾等等,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只有这些情形,才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但是对于个人财产其实也允许双方进行约定,将其中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通过约定的方式,让其变为为共同财产。但是这些都只能重新约定,不会影响到之前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
对于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由双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不管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中,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的,都可以依法进行申请再审或申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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