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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拘留的,一般3天,最长37天。2、检察院拘留的,一般14天,最长17天。参考法律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
相关法律知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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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没有绝对固定的法定期限。刑事拘留,第一次申请可以申请七天,第二次可以申请延长至30天,第三次申请可以再延长7天,到37天。这37天内,警察会搜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证据充分,法院排开日期就可以开庭审理了。但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所犯案件复杂,牵涉人员数量众多。在37天内无法将案件理顺清理干净,但现有的证据已经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定为有罪,公安机关将会对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扣押。在审判时,刑期以进入看守所那天为准。
具体时间没有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有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方法。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将对被拘留人是否有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在此期间,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不构成犯罪的,将释放被拘留人。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可能构成犯罪,一般在拘留后3天内,公安机关将提交批准逮捕,结合档案材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逃跑犯罪、多次犯罪、合伙犯罪,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刑事拘留的具体程序需要在30天后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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