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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量刑时“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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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量刑时“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初次犯罪;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未成年罪犯具6种情形或免刑,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7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三人年龄在14~18周岁期间,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关审理规定,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 另外,法律没有规定被判缓刑的未成年不能上学,毕竟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如果学校方面同意,可以继续学习的。
未成年人犯罪,符合适用缓刑法定条件,才可以判决缓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16岁以上:16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人要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如果你抢劫时是16周岁以上(包括16周岁),如果他抢劫行为比较严重的话(比如说,所抢之物很值钱、或者抢劫时造成对方严重受伤等),可能会被判刑,但刑法也同时规定,对于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4-16周岁: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这个年龄段的人如果实施抢劫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是要负刑事责任的。14周岁以下: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如果你的同学不满14周岁,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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