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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明专利的条件: 1、本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从未公开发表或使用过; 2、该技术优于现有技术,更先进,是业内一般从业人员所不知道的,...
[专利权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一)组织标注专利标记的商品进入商场、超市等市场流通领域销售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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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的条件如下: 1、提交专利申请书以及规定的其他材料; 2、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使用新型,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前者为国外优先权,后者为本国优先权,两者在适用的专利类型、申请地点上,都有所不同。举个例子,甲于2006年10月31日在美国申请某项发明专利,他又于2007年10月20日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美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中国将其在美国申请的日期即2006年10月31日作为他向中国申请的日期,如果在2006年10月31日至2007年10月20日期间,有人在中国就相同的主题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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