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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例涉及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分户的问题。在这里可以明确的说明一点,家庭成员之间可以进行分户,但是必须符合一房一户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具...
估计不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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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单独立户必须要有单独的房产,并且应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等,具体的分户条件及需要的证件,可以参照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两个儿子,大儿子单立户口了,小儿子是否可以单立户口,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小儿子已结婚或成年、能够独立生活,就可以单立户口;否则,不可以。《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未结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已成年且有稳定住所,能独立生活等,可以分户口本。以省为例。《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立户、分户和并户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二、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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