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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经依法公司股东同意后,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实质上是要公司“体外”的一种合同交易,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转让价款,不涉及新...
可以变更,不过因为认缴资本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的,所以如果要进行变更,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话,就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所以更认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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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转让股权的股东在章程中记载的出资时间是注册资本交纳时间; 2、受让的股东,如果受让的是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则以实际交纳的时间为准,以验资报告为准; 3、受让的股东,如果受让的是已经实缴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应当为去工商局变更股东备案的时间,工商变更不要求受让人已实际向出让人支付对价。
股东认缴出资时间可以变更,但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需要召开股东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必须通过才能变更。因此更多的认缴期限是可以的,但必须通过召开股东会议进行变更,否则应按期缴纳。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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