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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纠纷,指公司、股东或其他人之间,在行使各种权力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
股权纠纷,指公司、股东或其他人之间,在行使各种权力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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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的纠纷应当提起违约诉讼。但仅限于股东因违约造成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损失。因股东侵权引起的纠纷,股东应当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因合同无效起诉的,应当提起股权转让无效确认和返还的诉讼。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的类型和解决方法:第一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为合同的相对人,涉及公司利益的应列为第三人。其次,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当列出股权转让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股东。第三,缺陷出资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如果股权受让方知道出让方出资仍有缺陷,债权人或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如果受让方不知道,不应承担责任,也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第四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纠纷时,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当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公司被列为被告;与第三人有关时,第三人与显名股东发生纠纷,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和隐名股东,第三人应当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
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述诉讼中,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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