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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在公司与同事争执而引起肚子疼,不属于工伤的。你可参阅《工伤保险条例》自我评定.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保存好所有的缴费清单和病历、检查单等,住院的到医务科复印病历及有关检查单及临时医嘱等并封存,便于今后诉讼证据妥善保存,找该医院院长并发动亲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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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流行医院虽然不是免费治疗,但个人不承担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根据相关规定,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不实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调整规定。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应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暂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觉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属于职业病,也属于工伤。尘肺I期,肺功能正常,构成工伤七级伤残。尘肺I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构成工伤六级伤残。尘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尘肺Ⅰ期伴活动性肺结核,构成工伤四级伤残。如果是尘肺I期,最低构成工伤七级伤残,当然很严重,可以先申请职业病认定,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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