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影响的,应当到公安机关更改出生日期。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节出生日期更正第九十七条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
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身份证制度初期,公安机关为办证群众编制了15位的居民身份证编号,由于当时技术手段落后,编号工作完全采用手工操作,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身份证和户口本地址不同,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没有影响。身份证上的地址只是居民办理证件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址。后期因移民或户口迁移而改变居住地地址的,公安机关会在身份证机读项目中记录相关变更。身份证与户口本上的地址不同的,以户口本登记为准。身份证上的地址只是参考功能,说明当事人办理身份证时,相应户口本上的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当事人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之间迁移变更的,可以不换居民身份证;当事人常住户口迁出本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1、没有影响。用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社保等业务所对应的是本人身份,也就是姓名和身份证号,并不是身份证本身与户口本身。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五条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两者是无关的,迁移户口并不会“注”销当事人的身份证编码: 1、只要原来的身份证还在有效期限内,并且存完好的,就可以继续使用; 2、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具有唯一性,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户口迁移不会影响其使用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2人已浏览
942人已浏览
1,077人已浏览
1,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