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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如下:一、医疗费(一)申报材料1、《职工工伤认定表》;2、《职工因伤(亡)医疗费用支出申报表》;3、医疗费发票原件;4、...
单位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单位不主动办理,自己受伤一年内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因为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先由肇事者赔偿,肇事者逃逸或者没有赔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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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由此可见单方事故及应当由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以纳入医保。
实践中有些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对交通事故医疗保险报销规定: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交通事故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意外险不可以再报销。 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如果是交通事故身故或达到伤残时,可以再到保险公司赔偿意外险保额。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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