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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包括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
一)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事故认定书”;(二)按照普通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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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1尽快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 2必须在受伤者全部出院后,双方同时申请交警队进行赔偿协商。 3协商不成功,可以起诉对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调查和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在10日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中需载明与交通事故相关的一些重要信息,具体来说,包括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的证据及成因分析,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或者引发事故的意外原因)。这些内容是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检验等程序来查清确定的。最后,还要在上面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在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时,还应告知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限,以及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按照程序加盖交警队公章,一般不需要签字。如果签字,属于交警队内部审批流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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