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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后妈名下的房子是你后妈和你爸的共有财产,还是你后妈的个人财产,你爸爸有没有明确表示把房子赠与了你后妈或者做过公正之类的。 如果是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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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于户口如何迁出的问题。从你介绍的情况里看,你父母已经通过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你和母亲可以拿着法院的离婚判决或者调解书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凭着法院的离婚文书就可以按照你们的要求,给你们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了。 第二,关于赡养的问题。我认为,赡养是子女对老年父母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的一种法定义务和责任,不取决于赡养人的主观态度如何。不管你将来是否愿意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在被赡养人需要赡养的阶段,赡养人无权拒绝和回避这种责任和义务。反过来讲,也就是必须无条件的尽这种责任,履行这种义务。 第三,关于继承的问题。继承是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权利,而非义务。这种权利的行使与否与继承人的主观态度有关。法定的继承全可以放弃,但是,法定赡养义务却是不能拒绝履行和回避的。
首先你要看房屋属于你爸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确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你爸对房屋赠与,侵犯了你妈妈的权益,他对房屋属于你妈妈的部分属于无权处分,现在你爸爸去世,如果赠与合同本身没有问题,那么其中无效部分不影响有效部分的效力,受赠人如果主张返还属于你爸爸的拆迁费用的话,应该是合理的。 另外,如果你爸在世的话,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现实是他已去世,无法撤销。 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受赠人是可以要求全部的拆迁费的,因为房屋其实已经属于他所有。
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当事人的原籍变迁了,户口应该遵循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如果随父的,父亲目前的户口在哪里,当事人也可以迁到哪里,反之亦然); 2,当事人可以综合原籍户口不在的原因(是撤村建居还是父母的户口已经迁移),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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