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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这两套房产是你先生和你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遗嘱,你去世后房产的一半作为你的遗产,由你先生、女儿和你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
您当时已经约定了把房产给您儿子了呀?这是你们当时离婚判决书上写的明白的,您现在变更的话,得有法定的理由啊。 儿子不照顾您也只是他没有尽到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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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房产证上没登记你父亲的名字,则女儿无权要求分割; 2、若房产证上写了父亲名字,且父亲立了遗嘱,则由遗嘱继承人继承,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3、若房产证上写了父亲名字,但父亲没立遗嘱,则父亲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平均继承; 4、若父亲的配偶还健在,则父亲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是父亲配偶的;
继承房产是否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网友张先生问: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情况为:该家庭中只有父母与一女儿共三人,但父母后相继死亡,即该房产的继承人只有此女一人,而该房系其父单位所分房后将产权卖与个人,产权证产权人为其父,问这种情况下此女是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现该房预计2008年前很可能面临拆迁,此房属于CBD区域内绿地规划,请专家给与解答。从您所述的情况来看,该房屋目前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为该女儿,该女儿继承该房屋也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应持该父母的死亡证明书、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到该房屋所在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按你提供的情况,你母亲和女儿是房产的所有人,一人一半的产权,在你母亲去世后,你和你弟对你母亲的这一半产权享有继承权;如果父亲还健在,母亲的那一半产权作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情况下,母亲对整个房子只享有四分之一的产权。 要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去做公证,证明你们夫妻是这套房的实质出资人,而你母亲和女儿只是名义所有人,法律对有证据证明挂在她人名下的财产是夫妻出资购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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